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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燈物語

高健行

  民歌傳唱:“正月裏來是新春,家家戶戶點紅燈”,可知春燈時節又將來臨。一般而言,元宵節是燈會的重大節日,也是春燈的起始之日,而聞名遐邇的硤石燈會老裏並非一定在元宵。鄉先賢張宗祥(1882~1965年)《鐵如意館碎錄》中“硤鎖記”有一篇《燈記》,明確地告訴我們:“硤以燈名,燈不在燈節,在正二月、二三月之交”,所以俗稱春燈是十分相宜的。

  海甯硤石燈彩因其通體書畫詩詞圖案,均以繡花針紮孔勾勒。輕羅萬眼,針眼之數以數十萬計甚至上百萬計,其特色燈彩精工非凡。如今已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,該加深研究了。除傳承製作的一般工藝外,也要更注重於真正的藝術學角度的研究。筆者在圖書館詳閱海寧歷史上望族巨姓譜牒時,發現《海甯岩門高氏宗譜》的原始雕版是清道光年以前的古版,1925年得以重印,共39卷,一頁不缺。據筆者所知,這是存世200多種高姓譜牒文獻之中最完整,可靠性最強的。尤其值得後人關注的是,這部族譜早已把海甯三大文化之中的海寧燈彩,正式載入家譜“祀典祭器”之中,這是海寧其他姓氏望族譜牒所不具備的重大史料。詳細揭載於報本堂《高氏宗祠須知冊》,特別列出的“燈彩”條目,內容展開如下:

錫五梅花 一堂 錫四梅花 一堂
錫三梅花 一堂 四方玻璃燈 一堂
畫花玻璃燈 一堂 珠燈 四堂
紗燈 五堂 小板紗燈 一堂
六角大板紗燈(破)一堂 風燈 兩盞
明骨燈(小套一個)三十六盞
銅耀台 六盞 鐵盌 四隻

  這是一份珍貴史料,據筆者所知,甚至在任何別的善本古籍中都從未發現,是我們研究硤石燈彩不可或缺的第一手史料。現據這部海甯的高氏宗譜,已經能確認,“燈彩”一詞,原來是古已有之的名稱。並且“燈彩”迎燈的規模,從古器物的實錄中也有了真實而明確的資訊透露。加上上世紀80年代末,海寧博物館得以從橫埭街81號高氏舊宅收藏到一批精美的古代針刺珠簾傘景片,亦可佐證確認,高姓應該是硤石燈彩文物保存的大族之一。從而也可以看出,到圖書館閱讀,常常能夠開券有益,讓我們入琳琅書山必能采寶而歸。例如,又有一次,也是為研究硤石燈彩而深入查閱時,發現了另一宗有趣的故事,現簡介於下面。

  假如同一典故在閱讀兩本書,發現竟是兩個含義完全相反,敘述文本又十分雷同,卻出版於幾乎同一時代,您不會感到很驚奇嗎?筆者恰好有緣讀到這樣的書籍。眾所周知,凡提及燈文化,常有人引證典出凶貪專橫故事的成語:“只許州官放火,不准百姓點燈”。這是與為官清廉親民愛民的政治作風背道而馳的劣跡形象。口語或文本提到這個典故,是用來形容描寫貪贓枉法霸道蠻凶的官員嘴臉。

  這則典故一般人都認為最早出自陸遊(1125~1209年)所著的《老學庵筆記》。筆者專稿《硤石燈彩研究》也是這樣措詞“引經據典”的。說是《老學庵筆記》載:“田登作郡,自諱其名,觸者必怒。吏卒多被榜笞。於是舉州皆謂燈為‘火’。上元放燈,許人入州治觀賞,吏人遂榜於市曰,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……’”這部《老學庵筆記》成書年代,據清朝版本學家周中孚《鄭堂讀書記》卷六十四 考據為“淳熙、紹熙間所著”(見《知不足齋叢書》本,此本鮑淥飲以錢氏舊本開雕,而以璜川吳氏、涉園張氏鈔本參校,並為之跋的。又從盧氏抱經堂本附錄寬山[不著名氏]一跋於後。《說海》、《歷代小史》均節錄一卷雲。而且《說郛》本有近代海甯張宗祥先生校勘本行世。足證版本流傳有序,十分可靠。)也即約在1173~1194年這兩朝之間。正因為成語故事十分搞笑,一針見血地諷刺為官不仁者,人們把它作為清官廉吏的反面形象,流傳很廣泛。誰也不會去追究最初的版權所有者,更沒有人為之打著作權官司。然而,如果真要正經作古地研究,便不得不作些過細的考據。也是讀書深入的趣事。這個笑話的最初著作權,實應歸屬比陸遊同時代卻更早些的一部古書《鐵圍山叢談》。這節文字,記錄于宋蔡絛所著《鐵圍山叢談》卷第四的第六條目的後半段,全文如下:“又有田殿撰升之登者,名家,亦賢者也,綿曆中外。一日為留守南都,時群下每以其名‘登’故,避為‘火’。忽遇上元,於是榜於通衢:‘奉台旨民間依例放火三日。’遂皆被白簡。至今遺士大夫談柄,不可不知。”至1983年 9月中華書局出版影印本,首頁有馮惠民、沈錫麟兩位點校的‘校勘記’。”其[二]:“故避為火,學海本‘避’下有‘燈’字。‘火’下無‘忽’字。”雲。那段蔡絛原文刊印於此版第六十三頁倒數第八行至十行。著名學者余嘉錫的《四庫提要辯證》對《鐵圍山叢談》已作了詳盡的考證。故筆者對這部文獻十分放心,不再贅言。

  仔細讀這個記述典故,不難看出,作者蔡絛是為那個姓田名登,字升之,職位為殿撰的人美言的。先褒稱田登為“名家”且厚顏無恥稱為“賢者”——其實只不過臭名昭著而已。哪里是什麼賢者名家。又把責任推諉給“群下”。實際上本是“奉台旨”的,文詞也說漏了嘴,正明明白白是“奉台旨”奉田登這個昏官的“台旨”。他為什麼還要為田登美言呢,簡而言之,恐怕是物以類聚吧。真令讀者厭惡。相反,陸遊在《老學庵筆記》中描寫的就十分實事求是,愛恨分明。明確記載就是田登“自諱其名”,而且“觸者必怒”,一怒,則下屬“吏卒多被鞭笞”。被責打後,吏卒沒辦法,只得寫上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……”可見胡作非為的就是州官田登其人,並且是“依例”——可見類似胡作非為的醜事、惡行已經成例了。一切已在陸遊筆下昭昭然。與蔡絛的敘述文本大相徑庭,實有涇渭之別。

  中華書局版《鐵圍山叢談》點校說明頁介紹了作者簡況,十分詳盡。“蔡絛,字約之,自號百衲居士,別號無為子,興化仙遊(在今福建)人,官至徽猷閣待制。其父蔡京,字元長,曆仕神宗、哲宗、徽宗諸朝,官至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,封魯國公,叔父蔡卞,兄蔡攸、蔡儵、蔡翛等,皆居顯官。蔡絛是蔡京季子,最受鍾愛。”

  據《宋史》蔡京傳記載,“徽宗宣和六年(1124年),蔡京再起領三省,至是四當國,時年78歲,目昏眊不能事事,悉決于季子絛。凡京所判,皆絛為之,且代京入奏。每造朝,侍從以下皆迎揖,呫囁耳語,堂吏數十人,抱案後從。蔡京父子由是恣為奸利,竊弄威柄,媒蘖密謀,斥逐朝士,宰臣白時中、李邦彥惟奉行文書而已。由於朝廷腐敗,蔡京等人專權誤國,金兵於年大舉南下,宋室危急,徽宗於傳位給太子趙恒(欽宗)後,便倉惶南逃。蔡京為自全計也舉室南竄,後被欽宗放逐嶺南,並于靖康元年(1126年)7月,于南放途中死於潭州(今湖南長沙)崇教寺。當時同被遠竄的,還有蔡京的子孫23人;蔡絛也被流放到白州(今廣西博白),以後便死在那裏。”這裏再附一筆,巨奸蔡京載民脂民膏金銀細軟息於崇教寺時,周遭百姓拒售賣糧食給蔡京,至其餓死。實在可以為後世貪官污吏作一警戒。不義之財世人厭惡,不義之官百姓摒棄,弄到最後還不是餓死結局。《鐵圍山叢談》作者既是巨奸蔡京之子,又最受寵信。且長期代父執政,竊弄權柄,恣為奸利,真所謂是只許他自己放火,不許旁人說話的封建官僚。致使朝政日益腐敗,不可收拾,最應負政治責任。平日不許百姓點燈,只圖自己放火,最終仍無好結果,正是歷史的懲罰。

  從蔡氏滿門貪奸暴行可以見得,人以群分,物以類聚的說法是不錯的。附帶還可以佐證的是,我們在燈文化研究中,還必須提及的另一個同樣不關心百姓民生,一味鋪張浪費,不顧貧寒百姓死活的當時福州太守蔡君謨。他正是這個《鐵圍山叢談》的作者蔡絛的伯父——也即兩宋著名奸臣蔡京的長兄。在出任福州太守時,強迫命令每戶百姓人家,所謂“自願”於元夕點七盞燈,歌舞昇平。於是一個名叫陳烈的人,特製一盞丈餘巨燈,大字報樣地書寫著:“富家一盞燈,太倉一粒粟,貧家一盞燈,爺子相對哭。風流太守知不知,猶恨笙歌無妙曲。”為民伸張正義,大快人心。這些故事充分說明他們蔡氏闔家,在對待為官廉潔愛民清政方面,都站在人民的對立面,便永遠擺脫不了千古百姓的譏評與批判。也難怪他們都有同一類型極具諷刺意味的故事傳到後世,遭受到千古罵名。而且歷史資料可以考證的是,陸遊的《老學庵筆記》著作於淳熙至紹熙年間,即1173~1194年間,而《鐵圍山叢談》是1126年欽宗貶蔡京父子流放嶺南之後不數月就寫出,確是早了三四十年。但歷代燈文化研究者、藝文故實表述者,都寧願引用愛國詩人陸游的著作《老學庵筆記》,而很少有人關注蔡絛文過飾非的表達文本,這難道不也說明,千百年來,一般百姓是輕蔑貪官奸臣,而尊敬崇尚愛國的義士,那位站在百姓利益這邊說話的詩人陸游受後人頌揚。強烈地顯現出後世百姓取捨自在人心,包括每一位讀書的讀者,公平史筆自在人心。

(高健行/海寧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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